活動報導
辦理109年下半年消防搶救裝備器材操作評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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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活動日期:2020/11/3
- 資料來源:災害搶救科

本次為109年下半年消防搶救裝備器材操作評比,分別於10月29日、11月2日及3日實施,各分隊主要測驗情境為火災搶救題型,透過測驗後檢討,了解火災情境搶救過程中應注意救災人員進入火場內部後,可適時停下動作或做安靜姿勢,以了解週遭環境狀況,避免過度動作造成急劇耗氧,使呼吸急促聲及動作聲影響人員彼此溝通與無線電通訊、車長應持續確認水箱車(水庫車)進水及出水側水線是否均飽滿,以確保進出水情況正常、救災器材使用完畢後,應放置於相對安全處,避免救災過程誤踩器材,造成救災人員受傷等結論;另也假設同仁受困火場,實施自救情境方式進行測驗,包含應強制開啟PASS(救命器)、持續呼喊MAYDAY訊號以加強辨識等。
而有關模擬火災搶救情境,救災人員並需結合本局「火場指揮救災作業規定」機制,包含各梯次救災車組出勤模式、搶救方式、無線電線場指揮及直通頻道分流、通知義消出勤協助救災、現場指揮官指揮權轉移、幕僚運作機制等多項作業,以求呈現下列演練重點與救災觀念:
一、勤務派遣科模組化派遣及火場指揮分級機制呈現。
二、大隊指揮幕僚人數、任務及作業內容呈現。
三、指揮官狀況判斷機制,如:受困人數及位置;火勢燃燒面積及位置;火勢延燒可能性及延燒方向;建築物樓層及面積等。
四、攻擊車應與火場保持適當安全距離、各救災車輛間適當距離。
五、隊員本身、各級帶隊官、指揮官(含指揮幕僚)三層安全管理觀念呈現。
六、火場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及執行情形。
七、消防人員受困,啟動RIT緊急救援行動處置機制。
八、無線電分流使用機制。
九、救災水源佔據、水源供需平衡機制呈現。
另於測驗結束後,業務單位宣達本(109)年消防法新訂「消防3權」資訊,包含退避權、資訊權及調查權予同仁,並請同仁詳細了解法條內容與立法精神,後續亦針對各單位測驗優點、可再精進部分及建議事項製作成果建議表提供各分隊參考,以讓各分隊從中發現問題並加以改進,以求建立最有效率及最安全的救災機制,保障救災人員安全,並防範災害意外事故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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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員自救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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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壞器材操作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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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東梯吊掛救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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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東梯結合繩索吊掛救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