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災常識集
【燒傷的緊急處理】
- 一度燒傷
- 將燒傷部位在自來水下輕輕沖洗或浸在冷水中至少十分鐘,到疼痛停止為止
- 必要時可上敷料並加以包紮
- 若沒有傷口可噴冷凍液
- 二度燒傷
- 將患處置於冷水中(不可用冰水),直到疼痛停止為止
- 用乾淨的布塊將傷處水分吸乾
- 蓋上紗布,包紮之
- 不可挑破水泡,或在傷口呼氣、咳嗽或打噴嚏,以免污染傷處
- 不可在患處塗抹藥劑油膏噴霧劑及使用油質敷料
- 如手或腳受傷,抬高傷處
- 視情況送醫治療
- 三度燒傷
- 將衣褲剪開,但不要清除沾黏在患處的衣物
- 用厚的消毒敷料或乾淨布塊蓋在患處,包紮
- 將受傷的手或腳墊高(高於患者心臟部位)
- 如傷處在臉或手腳部位,可用冷敷減輕疼痛;但受傷面積廣泛者則不可
- 如一小時內無法送到醫院,而患者清醒、無嘔吐現象,則可供給稀鹽水喝(3.5公克食鹽加1.8公克小蘇打加一公升水)。每15分鐘成人可飲用120㏄,兒童60㏄,一歲以下30㏄,如有嘔吐現象,立即停止供應
- 不可塗抹任何藥劑及油膏
- 儘速就醫
- 化學藥物灼傷
- 立刻用大量的水沖洗化學藥物,至少20~30分鐘,並脫除受傷部位之衣物
- 察看化學藥物容器上是否有急救指示,照著指示去做
- 用消毒敷料蓋在灼傷部位
- 送醫治療
- 眼睛灼傷
- 用大量的水沖至少五分鐘,水要由眼睛內角沖向外角,確定化學物質沒有沖到另一隻眼睛裡
- 用消毒敷料或乾淨布塊覆蓋眼睛,包紮
- 防範傷患揉眼睛
- 立刻送醫治療